來源:廣西新聞網
2019-06-15 20:29:06
公開宣判現場。廣西新聞網通訊員 梁綺 攝
梧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參加宣判活動。廣西新聞網通訊員 梁綺 攝
廣西新聞網梧州6月14日訊(通訊員馮石榕 麥一凡)2019年6月14日上午,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藤縣人民法院對黃某強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羅某龍、蒙某龍、孫某剛運輸毒品罪一案公開宣判。同日,受黃某強雇傭的黃某國、羅某喜運輸毒品案公開宣判。
此系列案件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達37971.03克,海洛因達92551.54克,是梧州市目前破獲涉毒量最多的特大毒品犯罪案。梧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參加宣判活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被告人家屬等社會各界人士70余人現場旁聽了此次宣判。
一審宣判,被告人黃某強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羅某龍、蒙某龍、羅某喜、黃某國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孫某剛犯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18年3月,被告人黃某強為賺取高額報酬,雇請羅某龍、蒙某龍、孫某剛駕駛桂K****9貨車到云南省瑞麗市運輸毒品回藤縣太平鎮,并承諾事后給予三人共人民幣13萬元的報酬。4月3日凌晨,三被告人駕駛車輛行駛至百色市田東檢查站時被民警攔截,民警從上述貨車水箱中查獲76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共凈重37929克,含量為74.5%至83.8%不等;在羅某龍的衣服口袋中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24.3克,含量為82.3%。民警當場將羅某龍、蒙某龍和孫某剛抓獲。
同年3月下旬,黃某強雇請黃某國、羅某喜駕駛桂K****7大貨車(過戶后車牌號為K****2)到云南省瑞麗市運輸毒品,并承諾事成后給予每人7萬元的報酬。4月18日凌晨,黃某國、羅某喜和黃某某(不知情司機)駕駛車輛途經百色市平班檢查站時,被民警攔截檢查,從該車水箱里當場查獲189包共265塊毒品海洛因,共凈重92551.54克,其他涉案物品同時扣押,并當場將被告人黃某國、羅某喜抓獲歸案。
4月18日3時許,藤縣公安對被告人黃某強的住處進行搜查時,查獲1罐毒品甲基苯丙胺,凈重13.38克,含量為80.1%;5小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凈重4.35克;射釘槍1支(經鑒定為槍支)等涉案物品。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后,根據本案涉案毒品數量,結合六名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后果及其認罪、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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