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2024-06-16 14:12:06
原標題:中華優秀文化的一顆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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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華優秀文化的一顆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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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耳間的中國】
在中華民族文化的百花園中,有一種以聲音為介質的文化形式,稱之為“有聲文化”。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人類自然選擇了聲音作為交流信息和相互溝通的介質,產生了有聲語言,并作為人類思維的工具奠定了有聲文化的基礎。
有聲文化與其他文化形式在性質上有很大不同,因為,聲音是一種物理量,是聲壓變化在空氣中的傳播,一出即逝。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由于沒有聲音記錄裝置,有聲文化難以被精確記錄和傳承,主要靠口傳和文字描述。怎樣將中國歷史上創造的優秀有聲文化發揚光大并傳承下去,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隨著聲學技術、語音樂律研究和認知科學的發展,基于現代高科技的研究方法,已經具備了研究和挖掘現代和古代優秀有聲文化的基礎。
融合發展:中華民族有聲文化的演進
大約1.2萬年前,最后一次冰期結束,氣候變暖,在黃河中下游和北方出現了以黍為主要農作物、在南方出現了以稻為主要農作物的農耕文明,這時的中國進入了新石器時期。隨著農耕文明的發展,部落逐漸結成部落聯盟,形成了不同的新石器時期文化,如上山文化、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紅山文化、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馬家窯文化、龍山文化等。新石器時期,中國最早的樂器是河南省舞陽縣賈湖遺址出土的賈湖骨笛。骨笛用鶴類的尺骨制成,距今約9000年,以7孔為主。由此可見,賈湖骨笛已經具備七聲音階,這為我們研究中華民族先人的音律提供了證據。
經過夏商周三朝,中國逐步由部落聯盟過渡到集權王朝。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的詩歌。《詩經》共305篇,分為《風》《雅》《頌》三部。《風》主要是民歌,采用了復沓手法,體現了典型民歌歌唱的色彩;《雅》分《大雅》《小雅》,多為宴會的樂歌和祭祀的樂歌;《頌》是宗廟祭祀的詩歌。可以說,《詩經》是中國有記錄的最早的有聲文化著作。《詩經》對樂器及其使用有明確記載。如《關雎》中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和“窈窕淑女,鐘鼓樂之”,其中的琴、瑟、鐘、鼓都是樂器。從音樂原理看,通常是先有民歌,后有樂器和音樂。由此可見,當時民歌和祭祀樂歌已經有了完整的音律系統。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的樂器種類、規模和系統性都已達到了極高水平。這一時期最著名的樂器是1978年在湖北隨縣出土的曾侯乙樂器系統。這是一套大型禮樂重器,其中,曾侯乙編鐘全套65件,每件鐘可奏出三度音階的雙音,分三層八組懸掛,音律系統極為復雜;曾侯乙編磬全套32塊,音域跨三個八度,十二半音齊備,音色清脆。此外,還有鼓、琴、瑟、均鐘、笙、排簫和篪等,共9種125件,包括了八音的“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唐宋時期,中華民族的有聲文化發展到了高峰,唐詩宋詞的吟誦和吟唱已十分普及,語言上遵循《廣韻》。同時,曲譜開始出現,如唐末古琴家曹柔創制了減字譜。唐代還出現了燕樂半字譜,宋代稱為俗字譜,發展到明、清形成了通行的工尺譜,一直沿用至今。同時,宮廷樂器大量記載于文獻,比如,古代樂書記載了宮廷音樂中使用的13種尺寸的古琴和瑟。
到了元代,元曲盛行。元曲分為元雜劇和散曲兩種,雜劇是戲曲,散曲是詩歌,都采用北曲的演唱形式。在音韻上出現了符合當時語言的《中原音韻》。元曲的出現對中國戲曲產生了重大影響,時至今日,戲曲在中華有聲文化中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部分。
從中華民族的發展過程看,中華有聲文化是在不斷的民族融合中形成的一個龐大的文化類別和系統,我們稱之為“中華民族有聲文化共同體”。
依字行腔:中華傳統有聲文化的特質
中國大部分語言有聲調和重音模式,其聲學基礎是基頻,人們對基頻的感知是音高。在有聲文化中,旋律的聲學基礎也是基頻。這樣有聲語言和有聲文化就共用了同一個聲學參量。雖然從語言和音樂的不同角度看是一種沖突,但這種沖突在中華民族有聲語言和文化長期的演化過程中有機融合在了一起,構成了中華優秀傳統有聲文化的特性,“依字行腔”。
中國古文和古詩詞的吟誦有古越吟、閩吟、楚吟、粵吟等流派,對這些吟誦的聲學和感知研究發現,古文和古詩詞吟誦存在依字行腔。在吟誦時,字調的模式是完整地念出來,但在整個吟誦中,人們又可以聽到高低旋律的變化。在聲學和感知上,這是通過調整字調的絕對音高和調域來形成感知上的旋律變化。因此,雖然每一個字沒有使用音樂的音階,但仍然可以感知出旋律的變化,音階只有在拖腔時才會使用。
在傳統的戲劇和古老的民歌中,依字行腔體現得十分整齊。以昆曲為例,當一個字調為“降”時,旋律會采用一個高的音階和一個低的音階組合匹配這個字調;當一個字調為“升”時,旋律會采用一個低的音階和一個高的音階去匹配這個字調。依字行腔保證了人們在聽昆曲時不會將字調聽錯。
依字行腔也會進入音樂中,稱為音樂的語腔。因為音樂的曲目主要是改編自戲曲的曲牌和民歌的旋律,這樣就將依字行腔帶入了音樂的旋律中。
中華有聲文化中的依字行腔可以用“依字率”和“行腔率”來進行實證研究。依字率是以語言的字調為標準,將吟誦中的一個字調的基頻模式和正常讀音的字調模式去匹配,兩個字調的模式越相似,依字率就越高。行腔率是以音律的階音為標準,字調模式的基頻越平,感知的音高越接近音律的某一個音階,行腔率就越高,相反則低。
復原再現:基于科學技術的有聲文化考古
中華民族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有聲文化,但由于古代聲學技術缺乏,有聲文化的聲波沒有被記錄和保留下來。幸運的是,基于現代聲學理論和聲音信號處理技術,許多中華優秀有聲文化可以通過聲音考古復原。
一是文物中直接遺留的音聲。在中華文明史中,樂器最早以八音來分類,指八種制作樂器的材料。《周禮·春官·大師》記載,“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金”主要是指以金屬和青銅制作的樂器,如編鐘等;“石”主要是指以石材制作的樂器,如編磬、玉笛等。由于材料不易腐爛,這些樂器保留至今。因此,雖然古代沒有錄音設備,但聲音是可以通過樂器保留下來的。
二是文物中可恢復的聲音。在八音中,很多制作樂器的材料比較容易腐蝕損壞,如木、絲、革、匏、竹等。對于這些損壞的樂器,利用現代三維成像和聲學技術可以模擬合成出聲音。中國古代遺留和出土了大量樂器,利用聲學技術對其進行音樂考古和研究,就能復現部分中華傳統樂器的聲音。
三是古代文獻中的聲音。在中華民族浩瀚的歷史文獻中,有大量記錄中華民族不同語言的韻書、民歌、戲曲、音樂的曲譜和樂器的文字描述和圖片。利用現代聲學技術對這些記錄進行研究就可以使文獻中的聲音復現。
中國古代樂書記錄了大量樂器的尺寸和圖片。比如,關于古琴和瑟的尺寸和形制就有13種,最小的古琴和瑟只有80厘米,而最大的古琴和瑟有260厘米。這種大尺寸的古琴和瑟一定是超低音的。由此可見,中國歷史上并不缺少低音樂器,這些樂器可能主要在宮廷音樂或祭祀音樂中使用,根據文獻完全可以制作出這些樂器,再現古代樂器的聲音。音樂考古還可以用人工智能來再現有聲文化。比如,古琴和古琴曲對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情感表達和世界觀都有重要影響。古琴采用減字譜記譜,從古到今大約有4000多首曲譜,但由于在記譜上缺少節奏和音長等信息,現代人無法精確演奏大部分的古琴曲,流傳至今能夠演奏的曲譜大約只有80余首。采用人工智能方法,可以實現對古代琴譜的自動打譜,甚至可以用古代琴譜自動合成古琴曲。
保護傳承:有聲文化的科學田野調查
有聲語言和文化是有生命力的,在人們口頭傳承中發展和演化,每當盛世有聲文化就會蓬勃發展,豐富人們的生活。隨著人們對有聲語言和有聲文化理論研究的深入,通過有聲文化的田野調查可以讓我們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認識當今有聲文化的現狀和發展,服務于社會。
一是有聲文化的記錄。記錄有聲文化主要采用音樂記譜的方法,現在通常用十二平均律。十二平均律源于中國早期的三分損益法,后由明代數學家和音律學家朱載堉校準形成十二等程律。中國大部分地區的有聲文化主要采用五聲音律,即“宮商角徵羽”。許多原生態的民歌有自己的音律特征,因此,不能完全采用十二平均律來記錄所有的有聲文化,它會造成記錄的曲譜和實際旋律有一定的誤差。現代認知科學的研究表明,音律是一個認知系統,不一定能夠完全用一個自然系統描述。
二是科學儀器記錄。有聲文化的旋律在聲學上主要體現為兩種形式:一個是基頻,另一個是泛音。當這兩個聲學參數為平的時候,比較容易用音階來描述和記錄,但當旋律處于變化時,就很難用音階來描述和記譜。這時就需要用聲學參數來描述基頻和泛音所體現出的旋律,然后將其轉換成音名加音分誤差,這樣就可以進行后期實證的旋律和音律的研究。
中國有許多民族有多聲部民歌,對于這些多聲部民歌的記錄,可以用喉頭儀分別同時采集每個演唱者的聲帶振動,然后將每個人的聲帶振動分別轉換成基頻或音名。這樣不僅可以實證研究多聲部中每個演唱者的旋律,也可以更好地研究中國原生態民歌和音樂中的多聲部、和聲及音律系統。
三是中國有聲文化傳承中的音樂鏈。現代語音科學和聲樂研究表明,有聲語言和文化的傳承從發出者到接受者之間有一個傳遞的“音樂鏈”,即“大腦思維—腦電信號—發音生理信號—聲學信號—聽覺信號—大腦感知信號—認知理解”。這個有聲文化傳承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丟失信息。由于音樂鏈中的許多信號具有不可逆性,因此,采用更多科學方法記錄音樂鏈的每一個環節,如心率、腦電等,將會幫助我們更加深入地探索中華有聲文化的奧秘。
語音樂律:中華傳統有聲文化的理論框架
人類文化可以從不同角度來定義和分類,有聲文化亦如此。有聲文化主要可分為四類:①語言文化形式的聲音;②吟誦吟唱的聲音;③民歌和戲曲演唱的聲音;④樂器演奏的音樂聲音。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上,與有聲文化相關的共1455項,這些項目主要基于有聲文化的表演形式,也分為四類:①傳統音樂431個項目;②傳統戲劇473個項目;③曲藝473個項目;④傳統舞蹈356個項目。在對中國傳統有聲文化進行聲學、生理學和認知科學研究的基礎上,我們提出了中華傳統有聲文化“四律”的理論框架,即“聲律、格律、曲律和樂律”。
“聲律”主要指基于中國各民族語言的有聲文化,如相聲、數來寶、評書、山東快書等,名稱取自《聲律啟蒙》。這類有聲文化主要依靠語言的音高變化、輕重緩急、節奏模式、押韻等進行情感表達,具有完整的語言系統,但沒有音律系統。
“格律”主要指中國古詩詞吟誦、宗教經典的誦經和民族史詩吟唱等有聲文化,名稱取自格律學。格律以文字的平仄和押韻作為主要藝術形式,旋律主要通過調節字調的絕對高低和調域來實現,只有在拖腔時才采用一至兩個平的音階來表達。因此,格律具有完整的語言系統,音律屬于半音律系統。
“曲律”主要指各民族的民歌和戲曲等有聲文化,名稱取自《曲律》一書。從音律的角度,曲律可以指具有完整音律系統的有聲文化,如,中國傳統戲劇中通常用“宮商角徵羽”五聲音律。曲律具有完整的語言系統和音律系統。
“樂律”指中國各民族的傳統音樂、傳統戲劇、傳統舞蹈和曲藝中的音樂部分。樂律沒有語言系統,有完整的音律系統,如五聲音律、七聲音律等。
這里對有聲文化的分類主要依據語言和音律兩個區別性特征,由此可以看出,從“聲律”到“格律”再到“曲律”和“樂律”,語言功能越來越弱,音律功能越來越強。按照這一語音樂律的區別性特征理論,可以解釋所有有聲文化,筆者稱之為“語音樂律學”。
鑒于有聲文化的特殊性,筆者建議建立中國國家有聲博物館,創造性轉化和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有聲文化。該館包括自然聲音、社會聲音、文化聲音三個部分。自然聲音部分包括自然界的聲音和動物的聲音;社會聲音部分包括歷史的聲音和現代社會的聲音兩個部分;文化聲音部分包括語言和聲律、格律、曲律及樂律等形式的有聲文化。中國有聲博物館可以成為一個語言障礙教學和服務的場所、一個傳授和學習古詩詞傳統吟誦的場所、一個中國傳統戲劇和原生態民歌的傳授的場所和一個中國傳統樂器研究和制作場所。
中華文化源遠流長,中華有聲文化如一顆燦爛的明珠折射出中華民族的思維方式、美學思想、豐富情感和人文關懷,是人類文化不可多得的寶貴財富。
(作者:孔江平,系北京大學語言學實驗室、中國語言文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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